按照央视新闻所报道的情况,在12月15日这一天,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对外公布了我国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的准入许可,有两款车型,这两款车型会各自适配城市拥堵路段以及高速路段,它们将在北京市、重庆市的指定区域开展上路试点工作,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L3级自动驾驶从此前的测试阶段跨进了商业化应用的关键一步。
在工信部官网所呈现的内容里,有两款车型,其中一款是长安牌SC7000AAARBEV型纯电动轿车,它能够达成在交通拥堵状况下于高速公路以及城市快速路的单车道之内的自动驾驶功能,此功能的最高车速限制为50km/h,当下该功能仅仅限定在重庆市内环快速路、新内环快速路(高滩岩立交—赖家桥立交)以及渝都大道(人和立交—机场立交)等路段才可以开启。
首先,存在一款极狐牌BJ7001A61NBEV型纯电动轿车,其次,这辆车拥有着特定一种能力,那就是能够达成高速公路以及城市快速路单车道之内的自动驾驶相关功能,并且最高行驶速度能够达到每小时80千米,最后,当前该特定功能仅仅只限定在包含北京市京台高速,具体路段为经过大兴区的旧宫新桥至机场北线高速、机场北线高速范围是大渠南桥至大兴机场高速、大兴机场高速范围是南六环至机场北线高速等这些路段才准许开启。
依照行业所通行的标准,我国把自动驾驶划分成6个等级,当下汽车公司大力去推进的,是那种需要驾驶员负责承担责任的,要随时做好接管车辆准备的L2级辅助驾驶,其仍旧属于人机共同驾驶这一类型。
2022年3月生效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明确定义,L3级为有条件自动驾驶,并具备目标识别与事件响应能力,系统需满足,在ODD即设计运行域内完成全部动态驾驶任务,通过光学信号提示系统激活状态,以及保证驾驶员接管过渡时间≥10秒 。
对2024年9月实施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通用技术要求》,有补充规定,其中指出,动态驾驶任务后援责任应由人类驾驶员来承担,系统需要具备在碰撞风险前能够自动减速的功能,并且必须安装驾驶员注意力监测装置。
在今年9月的时候,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其他等八部门印发了《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这个方案提出如此内容,要推动智能网联技术进行产业化应用。还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实现准入以及上路通行试点,有条件的情况下批准L3级车型生产准入,进而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得以完善。



